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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2月3日 星期四

認識著作權,從5個基本概念開始



相較於專利、商標……等智慧財產權,在我們生活中更常會遇到的其實是「著作權」!
而著作權的侵害,涉及的不只是民事賠償責任,甚至還可能吃上刑事官司,因此對於「著作權」,我們要有基本的認識才好。
最近我有位做手工飾品的法顧客戶,某天她去向廠商(一樣有做飾品)批材料零件時,手上配戴著自己還未上架的手鍊作品,廠商見到還誇讚漂亮並順手就用手機拍了張作品的照片。當下我的客戶沒想太多,還很高興自己的創作受到喜愛!
沒想到,幾天後客戶在瀏覽廠商網站的「新作品照片集」中,竟然看到有一個和自己當天戴去的飾品,長得極其相似的作品!
問題來了,請問廠商有無侵害到原作者的著作權?

2015年10月5日 星期一

寄出智財權侵害警告信之前,你有做到這些步驟嗎?


現在許多業者對於運用商標權、專利權、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,來作為保障自己權益並排除他人競爭的工具愈來愈有概念。

因為這些相關法規都賦予權利人一定程度的排他效力,例如:
1.商標法第35條第2項規定:「除本法第36條另有規定外,下列情形,應經商標權人之同意:一、於同一商品或服務,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者。二、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,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之商標,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。三、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,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,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