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

「報案」還是「備案」?


第一章   恐嚇
一陣急促的電鈴聲「叮咚叮咚」,「王家慶在嗎?」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劈頭就問。「他現在不在這裡,你們找他有事嗎?」王家慶的母親謹慎的回答。
「他欠高先生錢啦!我們受高先生委託,手上有他簽的支票,叫他出來負責啦!」另一名穿白衣,身材高瘦的男子回答。
「你看我們的樣子也知道我們不是好惹的!叫他出來談 啦,不然我們用黑道的方式處理,到時候看他受不受得了。」另名身穿花襯衫,矮胖的男子補充。
王母心想「雖然有聽過家慶和高先生之間的糾紛,但已經交給法院審理了啊?怎麼還會找上門來?而且對方說家慶有欠錢,甚至對方手上的票,根本就都是假的!這些也已經向檢察官報告了啊!」「你們是不是有甚麼誤會,家慶根本就沒有欠錢,而且已經交給法院審理了。」
「高先生給我們的這些支票影本和給法院的是不一樣的啦,王家慶如果一直避不見面,他出庭的時候叫他自己要小心一 點,我們會直接在法院把他帶走啦!」黑衣男子補充說。
「而且你們也知道,之前在屏東,高先生也能找人對付王家慶,你們也知道高先生的實力啦。勸他還是出來 把債務交代清楚啦!」白衣男子說說完這句話並留下一支手機電話,交代王母告訴王家慶和邱先生聯絡之後,三人就揚長而去,留下心驚膽跳的王母

第二章   一波三折的報案程序
一、備案
王母在黑衣男三人離去之後,立即打電話通知王家慶這件事。
王家慶接獲通知後,雖然心生恐懼,但還是記得立刻和他的律師連絡。
在律師建議下,首先提醒王家慶,若下次對方再找上門來,要告訴家人千萬不要出去,而是直接報警,請警察來協助,雙方到警局處理。另外也要王家慶立刻去「報案」!也請警察多去王家慶的家附近,加強巡邏。
王家慶聽律師的話去找上次有幫他做過警詢筆錄的陳警官「報案」。
但陳警官卻告知王家慶「這個案子上次做完筆錄之後,檢察官沒有再指示要進一步調查,因為檢察官沒有指示,所以他也不方便提供任何協助,只建議他出入多加小心,如果再遇到對方的騷擾恐嚇,直接報警110請警方處理。」
因此沒有受理王家慶的「報案」!
王家慶聽完,心想「這樣和律師說的不一樣啊,這樣我還是人身安全沒有保障啊!」
因此繼續和陳警官「溝通」,經過一番強烈溝通之後,陳警官好不容易接受了王家慶的「備案」!
二、報案
王家慶回去之後又想想,「『備案』有達到保護我的效果嗎?律師有說要去『報案』,可是警察只願意受理備案,那備案可以嗎?」
於是又打電話向律師說明今天去警局的經過,並詢問律師「備案可以達到保護我的效果了嗎?警察會去把黑衣男三人抓起來了嗎?」
律師說「備案和報案是不同的程序!」
必須要「報案」取得「報案三聯單」之後,警察才會將相關資料移交給檢察官,由檢察官指揮偵辦,才會開啟有後續的偵查動作,去查對方的資料,要求對方到警局作警詢筆錄……等等後續的積極行動喔!
三、按鈴申告
王家慶和律師通完電話之後,又再找了另一家派出所,向員警說明自己要報案。不知出於何故,員警仍然不受理王家慶的報案?!
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,王家慶又向律師求助!
律師告訴王家慶「沒關係!那我們就直接去地檢署『按鈴申告』」!
「電視上常看到有名人按的那個鈴,我們一般小老百姓也能按喔?」王家慶問。
「當然可以啊!那個鈴是真的有實際用途的!不分任何人都可以去使用的!只要帶好你的身分證、對方恐嚇你的相關證據資料,監視器畫面有錄聲音的話,記得要打成文字檔給地檢署。如果目前還沒有準備好全部的資料(如文字檔)也沒關係,我們先去提告!經驗上是會有起嚇阻效果的!目前最重要的是你們的人身安全,所以先行動提告最重要!甚至有可能的話,再請警方在你要出庭的時候,協助保護你的人身安全!」律師向王家慶分析完之後,便帶著王家慶到地檢署去按鈴申告。
並在法警受理提告,登記王家慶告訴的基本資料後,引導王家慶和律師在地檢署檢察事務官詢問下,完成告訴程序。  

第三章  到底什麼才能保護我?
一、備案
「備案」是當事人向警察說明「發生了什麼事」,警察會把當事人的描述記載在「工作記錄簿」,留下證明。
但警察並不會進一步去追查當事人所描述的事實是不是真的!也不會去查犯罪嫌疑人是誰,當然也不會找犯罪嫌疑人來問話做筆錄。
二、報案
「報案」是當事人正式要求警察,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,開始去調查偵辦當事人說明的事實。
因此,當事人是正式的對犯嫌疑人提出告訴或告發,正式開啟刑事偵查程序。
警察受理之後,必須在移交給地檢署的檢察官,由檢察官指揮警察辦案。
警察會找犯罪嫌疑人來警察局做筆錄,因此,可以產生嚇阻效果!
而「報案三聯單」的其中一聯,就是警察給當事人的報案收據。
甚至為防止警察吃案,還可以在內政部警政署的網站上查詢「報案三聯單」(網站連結:goo.gl/BUAMUu)。
只要輸入報案人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和案件編號,就可查詢報案筆次、報案人姓名、案類、受理時間、受理單位、三聯單編號資料。
報案48小時後,可以上網查詢。如果發現查不到自己的報案資料,可以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網站的民眾留言信箱檢舉
(網址:www.cib.gov.tw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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