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恩法律事務所
案例
2016年1月9日 星期六
網路購物(通訊交易)不再全面適用7天鑑賞期囉!
請教大家:
網路購物
7
天鑑賞期是什麼意思?
消費者保護法第
19
條第
1
項規定:「
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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